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

房屋租赁合同(简易版)

发布时间:2014-07-07      点击率:

房屋租赁合同(简易版)
 
房屋租赁合同
 

甲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乙方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_

 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,经过充分友好协商,同意就下列有关物业租赁的事项订立本合同,并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  租赁内容及租赁物
1、现甲方自愿将位于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。经双方确认,其租赁面积为         平方米。乙方已经对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。
2、租金为每月         元。
3、本合同租赁期为    年,即自    年   月     至自   年    月    日。
4、租赁期满后,在相同条件下,乙方有优先承租权。
第二条  保证金、租金、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
1、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,向甲方缴纳相当于    月租金的保证金,合同到期后,如乙方没有拖欠甲方其他费用,则由甲方无息返还。
2、乙方应当在每月   日前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,若逾期支付,甲方有权收取每日   %的滞纳金;若乙方逾期支付    日以上,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,没收乙方之保证金;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,甲方有权要求赔偿。
3、水、电费、管理费按当月实际用量计算,由乙方承担。
第三条  物业维护与保持
1、对于承租房屋内之基本结构及设施,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,不得擅自拆改、扩建或增添,确需变动的,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批准方可施工。
2、乙方迁出时,房屋内所增设的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,甲方也不予补偿。
3、乙方接收房屋后,室内一切有关设备设施(包括天花以上的线路、天花、地面、间墙等)属自然正常损坏的,由甲方负责维修;属乙方增设或乙方人为损坏的,由乙方自行负责。
第四条,双方权利义务
1、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。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,一切由甲方负责处理,并承担民事责任,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,甲方负责赔偿。
2、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至合同期满,不能收回保证金,且必须在退租前与甲方办理有关手续,缴清所欠费用。
3、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,必须将保证金全数退还乙方。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。
4、租赁期内,乙方应当合法使用该物业(如需要营业,则需办理相关营业手续);如乙方利用本物业从事不合法活动,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,造成甲方损失的,应当依法赔偿。
5,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转租或分租本物业,否则视为乙方违约,甲方依法收回物业,并没收押金。
第五条  其他
1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甲、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。
2、。甲、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。
3、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甲、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。
 

甲方签章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签章:
 

经办人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经办人: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  月   日

Copyright (c) 2013 - 2014 广东省四川遂宁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d.
电话:020-37598181 传真:020-37598112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北197号新达城广场北座1802
粤ICP备20032501号 技术支持:粤海网络